屏山县楠木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屏山县楠木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屏山县楠木沟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楠木沟流域综合规划河段范围为:楠木沟干流及主要支流,主要规划内容为楠木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规划组织单位及地址
组织单位:屏山县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
联系人: 李维
联系电话:182 0281 6615
邮箱: 1353264828@qq.com
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省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草堂路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8-87397050
邮箱:350658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ccTSlQO2ej6EHbCkiQVFA 提取码:t73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