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医保办: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为,县医保局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宜医保办〔2024〕20号),制定了《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请各乡镇根据下沉业务结合具体经办事项修改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并及时通过宣传单、门户网站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供群众阅读、查询、下载或使用。
附件: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
屏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