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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2025年惠农补贴申报指南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3日 【字体:

为切实抓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促进屏山县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特制定本申报指南。本指南涵盖了屏山县2025年主要惠农补贴项目的申报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旨在帮助广大农民朋友清晰了解补贴政策,顺利完成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在县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实际种地农户。

2.申报耕地需符合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未被转为非农业用地,未抛荒等影响耕地地力的行为。

(二)种粮大户补贴

1.主体范围:承包或租种本县耕地,集中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规模标准:省级种粮大户要求单季种植面积30亩及以上;市级种粮大户要求单季种植面积在20-30亩之间

3.具备相应的种植管理能力和规范的种植技术水平。

(三)稻谷补贴

在县内实际种植稻谷的生产者。

二、申报流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农户申报:农户根据自家耕地实际情况,向所在村委会如实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村级初审公示:村委会对农户申报信息进行登记、核实。核实内容包括农户身份信息、耕地面积、耕地用途等。核实无误后,将信息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提交至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复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本辖区内的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乡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县级汇总审定: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信息进行汇总,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核定的种植面积,测算出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确定后,再次经乡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 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二)种粮大户补贴

1.主体申请:种粮大户提交《种粮大户补贴申请表》,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补贴申请。申请表需详细填写种植粮食作物的品种、面积、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附上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核实公示:乡镇组织农技人员实地丈量种植面积,核查作物长势及管理情况,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初审公示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材料进行核。审核通过后,在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贴金额。

4.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 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种粮大户。

(三)稻谷补贴

1.户申报:实际种植稻谷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申报稻谷种植面积等信息

2.乡镇核实公示:村委会对农户申报信息进行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信息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核实内容包括种植面积、品种、种植者身份等。核实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补贴标准。

3.县级审定: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稻谷补贴信息进行审定。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核定的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审定结果再次经乡镇、村两级公示。

4.资金发放:参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流程,通过"一卡通" 系统完成兑付。

三、申报时间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时间一般在4月份。

2.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时间一般在7月份。

3.稻谷补贴:申报时间一般在5月份。

四、注意事项

1.如实申报责任:申报主体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面积、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责任。

2.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疑问,可属地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或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831-5722682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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