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回复县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函
尊敬的何雨代表:
您好!
您在县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防止已复耕地块再撂荒的建议》(第10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耕地恢复工作
屏山县耕地恢复任务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省上下发的动态监测流出耕地图斑面积;二是国家下发的年度变更调查监测图斑;三是市上下达的“二调”与“三调”期间两轮规划期间流出的耕地整改恢复任务面积。2023年,上级下达屏山县耕地整改恢复任务为20220亩,2024年耕地整改恢复任务为24100亩,2025年暂未下达恢复任务。
耕地整改恢复工作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不再减少的重要举措。在近年来开展的耕地整改恢复过程中,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理、稳步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您提出的“在下发的图斑任务中,图斑存在不适应性”等建议,我局将根据上级任务要求,遵循“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原则,结合交通、水利、土壤等因素,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化自然资源空间布局,推动耕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空间合理有序转换。
二、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农业用水保障。将中都镇中和村中和水库、李家坝村毛池水库,主干渠修建列入《屏山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5-2035),建成后可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000亩。二是积极谋划农业基地建设项目。指导中都镇提前踏勘、规划,编制中都镇蔬菜基地建设等项目,进行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农业基础建设项目支持,进一步完善农业灌溉设施设备和产业路布局,提升产业质效,防止耕地撂荒。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