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宜宾金沙江向家坝库区公共锚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宜宾金沙江向家坝库区公共锚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宜宾金沙江向家坝库区公共锚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宜航务函〔2025〕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解决向家坝库区长期存在的船舶无固定锚地,提升长江上游水运通道服务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宜宾金沙江向家坝库区公共锚地。(项目代码: 2505-511529-04-01-319584 )。
二、项目单位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屏山县书楼镇辣子村。
四、建设内容
建设1000t级锚位及锚泊设施20个(兼顾5000t级船舶)、船舶岸电设施、生活用水设施、上岸通道、进出锚地道路、标志标牌、水位标尺、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暂核定为4195.2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六、建设工期
18个月。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九、其他
(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复内容,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审批。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7日
附注:投资项目实行统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sczwfw.gov.cn/)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可根据项目代码查询项目信息,验证审批许可情况。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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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宜宾金沙江向家坝库区公共锚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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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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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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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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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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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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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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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招标文件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送备案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等应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在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请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相关资料抄送我局备案。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该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到场监督。 8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标段不适宜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请按照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5年5月2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