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屏山县政府及11个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通过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bps.gov.cn)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屏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以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提出申请。
目前,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或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若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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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注:办公时间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831)5722885
联系地址: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行政中心1号楼1103室
邮编:645350
屏山县司法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0831)572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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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831)57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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